醉人驾车易成罪人年底农村的杀猪饭非
1.随着气温不断下降,又是一年的“杀猪季”再次到来,农村地区的“猪事宴”陆续多了起来,因此,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各类违法行为较为突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2.现在冬天天黑得比较早,杀猪饭大部分在农村,晚上道路也不好走,为了安全最好不要喝酒。 案例1: 年12月17日下午,安达市万宝山镇爱国村农民张某开着他的港田车给别人送汽罐时,接到朋友给他打来的电话,让他去帮忙杀猪,然后喝酒。张某一听朋友请客,不好意思推辞,一口答应,便把车开到了朋友家。 忙活完之后,张某坐下来一边喝酒,一边和熟人侃了起来。张某聊得兴致高涨,不知不觉1斤多白酒下肚,张某有点迷糊了,张罗着要开车回家。 张某借着酒劲把车开得飞快,转眼间就来到了屯外。快到家门口时,对面来了一辆夏利车,他急忙躲闪。由于车速太快,路边停着一辆大货车,他没看见,张某连人带车翻进了车斗下。目击者容某急忙喊来人,把他从车斗底下拽出来,医院抢救。10个小时以后,张某经治疗无效死亡。 案例2: 年11月24日13时40分,扶余市交警大队三井子中队民警带领辅警在县道巡逻时发现一台小型汽车形迹可疑,示意该车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后,发现驾驶员麻某有酒驾嫌疑,带回三井子交警中队经民警询问,驾驶员麻某系三井子镇头井子村的村民,现住三井子镇头井子村,中午在亲属家吃猪肉,在亲属家喝二瓶啤酒后,下午准备开车回家,在行驶途中被巡逻执勤交警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23ml/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对王某处罚元,扣留机动车。 扶余交警提示:杀猪饭是农村联络感情的习俗,也是农民伯伯们辛苦一年对自己的奖励,农村人热情好客,好酒好菜,一时兴起难免多喝几杯,但是为了安全着想,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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